离婚手续必须
当事人亲自办理 非特殊情况
诉讼不能
代理。一些已经反目的婚姻当事人,为避免双方见面觉得尴尬和不便,想寻找代言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离婚。
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程序:
(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
离婚的程序。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
结婚证、发给
离婚证。
(2)
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
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
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