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
刑法》第196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将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
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利用
信用卡恶意透支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件在于,恶意透支金额在5000元以上并经发卡行催收3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