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
事实婚姻的
当事人要
离婚的话是不需要经过民政局,只需要双方好好的沟通之后达成一致的协议就可以尽快的处理好了。
2.如形成事实婚姻无法协商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进行
起诉。
3.
非法同居所生的子女,
解除同居关系后,仍然是双方的子女。根据
民法典的规定,非法同居所生子女适用婚生父母子女关系。
4.子女
抚养的处理原则是,解除非法
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
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
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