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湖北,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
2、《湖北省高级人
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
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结合本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对本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