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帮助犯的共谋犯意一般是帮助犯有共同
故意犯罪的想法就可以构成,在
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
从犯论处;如果被
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
胁从犯论处。
2、根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
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
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
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
犯罪集团进行
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
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