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纠纷一般三十日左右开庭。人
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
当事人的
举证期限,第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
证据的第
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人民法院审查后,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
2、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