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没有明确要求,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的。在
遗产继承中,凡是涉及到
代位继承的,那么只有在其他顺序
继承人都去世,或者
放弃继承后,其才具有
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
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
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
遗嘱;
(四)
财产分割;
(五)招标
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
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
违法犯罪记录;
(八)
公司章程;
(九)保全
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