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由用人单位提供,但是对于对方提供的
证据,没有足够证据反驳的,则
仲裁庭会认可对方的证据。所以可以通过
社会保险部门查询交纳记录或者银行
工资发放记录或者工友
证言。用人单位未与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
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