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
精神损害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而
精神损失费其实就是
离婚纠纷中一方向另一方主张的
精神损害赔偿。
2、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3) 实施
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在婚内,如果一方存在上述四种过错情况的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我国没有对精神损失费的
赔偿数额做出具体规定,故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会视案件的具体情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