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受贿罪第一款规定的“
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2、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中受贿罪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致使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3、《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