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
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去
立案。
一、在立案的时候,需要带着您自己的户口本、
身份证、被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相关的
证据材料。
二、因为
遗嘱可以大致分为两种:
自书遗嘱和
代书遗嘱。对自书遗嘱的效力有质疑的,可以提出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1、遗嘱不是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
2、被继承人在
立遗嘱时不属于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继承人受到了他人的
胁迫、欺骗;
3、被继承人存在另一份日期在争议遗嘱的日期之后的遗嘱等。
对代书遗嘱的效力有质疑的,可以提出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1、在代书遗嘱的
见证人上存在瑕疵;
2、存在其他效力更高的遗嘱等。
一个遗嘱要产生
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
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
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
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
法定继承人的
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