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
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最高额
抵押借款合同的,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
期限届满之前向
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
保证合同约定的
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
履行期限的,那么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
抵押合同有约定
担保期限的,按担保的期限执行,没约定期限或者约定期限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
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