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可以
保释。行政拘留是一种
行政处罚,属
行政案件范畴。保释的全称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
强制措施,可以在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被拘留或
逮捕期间在满足法定条件下赋予其相对的自由。取保候审是在涉及
刑事犯罪中才会涉及到的强制措施,与属于行政处罚范围的行政拘留并没有交集,所以不能运用到行政案件中使用。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