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夫妻一方生前所欠下的
债务,是
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另一方应当承担,用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是一方
个人债务的,用其遗产清偿债务。
一、
继承开始后,有
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
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
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
情节严重;
(四)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
欺诈、
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
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