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
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东应就其
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而对于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办理周期是10个工作日。每个地方的时间不一样的,
股权变更后,
营业执照,国税,地税都要变更的。如果还有其他特批的,也要去变更或者备案的。其他股东自人
民法院通知之日起
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根据《
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