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结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并没有将患病作为结婚的禁止事项,一方患有
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只要双方到了
法定结婚年龄、不属于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都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当然,如果存在
重婚的情形,
婚姻无效;如果存在
胁迫,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