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欠
信用卡债务,如果用于
婚姻家庭生活的,则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也要承担。如果是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无需承担。
一、夫妻共同债务界定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二、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
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
离婚时一般仍视为
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
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