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起来
离婚的流程如下:
1、写好
离婚起诉书;
2、准备
诉讼离婚所需要的
证据;
3、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
离婚诉讼。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
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
起诉书副本;
人
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
6、法院安排
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
传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
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
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
准予离婚,以及如何
分割财产,子女
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