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预售
商品房转让
纠纷如下:
1、在双方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中附
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
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
房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
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
交易过户手续;
2、买卖双方先签署购
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
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