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人
民法院在
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
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
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
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
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