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是
刑事处罚。没收财产是将
犯罪人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
刑罚,是我国
刑法规定的三种
附加刑之一,是一种较重的附加刑,属于
财产刑。
刑事责任是指
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
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职能中,主刑分为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和
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
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
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