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离婚财产的手段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
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
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和支付
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
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