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获得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可以
抵押。
2、农村土地使用权及
宅基地使用权暂时不能抵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
抵押人与
抵押权人应当签订
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
法规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
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
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
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1)国有出让土地,可以做
抵押贷款,只是各个银行的规定不一。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都可以,但是需要提供贷款去向。比如说购车(钱直接放给你提供购车证明的车行账户),
购房(需要你去与房主去房管局签署买卖协议,公产房去津房置换办理)。
(2)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
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
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
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