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
证人作为
保证合同的一方
当事人,首先必须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保证合同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
2、就自然人而言,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才可担任保证人。因为保证合同是
单务合同,保证人是仅负
担保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和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享有订立保证合同的资格。有的人主张,无完全
行为能力的人可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订保证合同。其理由是,按照《
民法典》规定,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就
法人而言,由于其资力雄厚,信用更有保障,在经济生活尤其是商品流转中扮演着比自然人更为重要的角色,按理说比自然人更有资格、更适宜担任保证人。但是由于法人的构成、职能、性质等不同,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对法人担任保证人作了一些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