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到
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
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
提出诉讼。
具体的程序为:
1、起草
起诉状;
2、准备
证据材料;
3、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
诉讼;
5、法院受理该
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