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有多个
债权人将其全部财产
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是无效的。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
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应认定为抵押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
民法典中
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第六十九条,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
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
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