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
社保保险,只要你有能证明你与单位有事实
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如
工资条等),就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
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为你补交保险。如果你因此离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
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未依法为
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