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
社会保险。根据我国《
劳动法》保护
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
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
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
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
劳动报酬和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
劳动监察事项。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
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
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