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一方失踪的,其配偶可以
报警处理,一般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警方就会
立案,如果有
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的,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
报案,不受时间限制,警方会立案。
如果失踪一方已经下落不明面两年的,则其配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可以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要求
离婚,这种情况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
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
意外事件,下落不明
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
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