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
诉讼来解决。
转继承
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
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
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
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
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
放弃继承的,由
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