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
上诉期限为十日或十五日。行政诉讼中上诉制度是行政诉讼中的上诉是行政诉讼的
当事人不服第
一审人
民法院对
行政案件所作的裁判,要求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事项进行审理的活动。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