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
欠钱不还还把拉黑联系方式,无法协商解决的,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追讨债务:
1、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
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
起诉讼的费用低。
2、
诉讼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
诉讼程序来解决。
准备好
起诉状,
欠条、
催款通知等相关
证据,向
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
立案后,缴纳
诉讼费用,等待开庭。
3、
申请支付令我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
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基层人
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