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代持
股权合同诈骗的
立案程序如下:
一、
报案。公民、单位报案或举报
经济犯罪,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直接到区公安分局
经侦大队当面联系,或书面举报。
二、
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
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
不予立案。
三、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四、破案。经过侦查,具备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
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
审查起诉,追究
犯罪责任人的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