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
合同争议问题的方法如下:
1.和解。和解是指
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
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
3.仲裁。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
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4.
诉讼。诉讼,是指
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
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
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
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