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一般要三个月。
专利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
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决定复审的,应当作出决定,并通知
当事人。
【法律依据】
《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
民法院
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