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发生
法律效力的
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
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
民法院不予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
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
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
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