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患有精神病另一方是可以提出
离婚的。精神病人是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
诉讼离婚。
如果精神病人
结婚之前的
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
协商一致,可以办理
离婚手续。但是不同意,另一方
起诉离婚,需要到人
民法院
起诉。通过诉讼离婚可以妥善的安排好精神病人今后的生活等事宜。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
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
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