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况下具有
违法阻却性,不成立对
名誉权的损害。
一是实施新闻报道和正当的舆论监督。
二是
行为人引用已经公开的权威报道,并且有理由相信该报道内容真实性的。
三是公正评论。
四是依法履行职责或者
行使权利。
这四种情况下是免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
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
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