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己在合同上
补签签字,至于公司手里那份合同上有没有你的签字没关系,有一份就行了。而至于
赔偿,除非你的单位有以下情形你才能在“主动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获得赔偿。而且还不需等三十日。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
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