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落不明的人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人
民法院受理
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一般情况下,
公告期为一年,如因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为三个月。
公告期届满,如果仍然没有下落不明人的音讯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
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
意外事件,下落不明
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