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撤诉只是一个申请权,而非单方决定权。撤诉是否可以成功,由人
民法院按照相关的
诉讼请求以及
证据等方面进行裁定。也就是说,
当事人申请撤诉,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
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不准撤诉。
其次,在
民事诉讼和
刑事诉讼中中,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撤诉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判决宣告之前;
再次,提起
起诉的,法院要审理是否符合受理的条件,如果符合受理的条件,那么应当受理。在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如果确有事由提起撤诉的,那么应当在宣判前向人民法院提起撤诉的申请。
最后,在
一审起诉后撤诉以后即视为自始没有起诉,原告当然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