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法院起诉离婚的按下列流程办理:
1.想
离婚的一方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2.提
起诉讼的同时提交
起诉书,并按对方
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还要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
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原告
诉讼主张的
证据。
3.法院
立案庭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符合
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立案后原告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
诉讼费用。
5.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自收到人
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法院安排
开庭审理,并向双方送达
传票通知
开庭时间。在开庭之前可以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开庭审理。
7.双方参加庭审,进行法庭辩论。
8.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