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证人应当对全部
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
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