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去
当事人依法约定的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
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去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