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诉前调解所需的时间,加上正式
立案开庭后判决在2-3个月之内,如果已经开庭并且无法调解的话,一般是1个月之内。离婚
纠纷调解流程如下:
(1)调解动员阶段。即
审判人员向双方
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
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
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
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
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