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为去世一方的遗产。至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
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