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后
遗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代位
继承人一般只能
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数的限制。
3.养子女、形成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参加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并不绝对均等。
5.被代位继承人丧失
继承权时并不绝对排斥其晚辈
直系血亲取得
被继承人的遗产。
6.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作为
法定继承人时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资格。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