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
受贿罪,受贿
数额特别巨大,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
判处死刑。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是指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
自首,
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
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
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
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