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几十家商户因卖“潼关肉夹馍”,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他们侵犯自己的
商标权,让他们
赔偿3万到5万元的
侵权费,而且表示如果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必须缴纳99800元购买版权。这些商户是否真的构成侵权还需要进一步认定,如果真的构成侵权了会受到什么
处罚呢?对于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比如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
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
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3)就侵犯
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当事人可依法向人
民法院
起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