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共同遗嘱的撤销:
1、夫妻双方或一方立共同遗嘱时存在
欺诈、
胁迫的情形。
2、夫妻二人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撤销先前订立的
遗嘱。但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撤销该份遗嘱应当到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3、一方撤销。订立共同遗嘱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对原先所立共同遗嘱进行撤销。但共同遗嘱中明确约定撤销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时,其
撤销权应受到限制。
订立夫妻共同遗嘱的条件: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
2、夫妻双方都具备
立遗嘱的能力。
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
4、夫妻双方没有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
5、夫妻共同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不为法律禁止,不违背
公序良俗,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
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